山東青島中級人民法院,對外逃死亡疑犯張正欣貪污違法所得沒收案進行公開宣判,裁定沒收高度可能屬於張正欣貪污所得的5間公司100%股權,以及轉移至妻女在澳洲名下相關銀行存款、房產、土地及孳息。今次案件是內地第一宗境外申請訴前保全的違法所得沒收案件。

經審理查明,張正欣涉嫌於2001年至2014年間,利用擔任青島華東葡萄釀酒有限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便利,侵吞公司資金,用以購買公司部分股權,涉嫌貪污共計折合超過人民幣3.6億元,他再利用贓款註冊成立另外的公司,用於轉移違法所得,部分贓款就轉移至妻女在澳洲的銀行賬戶,用於購買房產和土地等,涉及的銀行存款約1327萬澳元。2014年11月4日,張正欣逃匿境外,2016年5月在澳洲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