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公安部、國資委及銀保監會即日起實施新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對佔用擔保開展整改;證監會與公安部等部門加強監管合作,嚴厲查處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指引明確規定,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對合併報表外的主體提供擔保,視同上市公司提供擔保等。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違反指引,證監會會給予行政處罰或者采取行政監管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查處。
內地學者說,新指引體現有關部門對資金佔用和違規擔保問題的高度重視,是對清理大股東資金佔用和上市公司違規擔保工作的推進,將對違規上市公司和股東形成常態化壓力。學者指,違規擔保是大股東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中一項重要手段,可能導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嚴重受損。整治這類問題,是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優化上市公司治理的重點工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