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近期以快速偵查及起訴,處理一宗涉嫌出售盜版北京冬奧吉祥物公仔的案件,疑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款4萬元人民幣,成為全國首宗侵犯冬奧吉祥物形象著作權的刑事案件。
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副局長湯兆志表示,冬奧賽事已經進行了超過一半,從監測數據顯示,保護冬奧知識產權的工作,達到預期效果,各搜索引擎、社交及直播平台主動刪除超過22萬個涉侵權鏈接,處置逾3千個涉侵權賬號及關閉39個境外非法網站,處置52個涉嫌非法傳播冬奧的境內網站。
湯兆志指出,除了在個人學習、研究,或為了新聞報導等,合理使用冬奧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的情形外,其他未經許可的使用,例如未經許可擅自生產玩具、玩偶或者將吉祥物用於服裝、玩具等等周邊產品的行為,都可能構成侵權,會受到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