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改變態度,決定修改BNO簽證申請計劃,1997年7月1日或之後出生、滿18歲的港人,只要父母其中一方持BNO,將獲准以個人身份獨立申請BNO簽證。措施可望在10月起生效。

英國政府去年初推出BNO途徑移民計劃,到年底有國會議員提出修訂,讓父母持有BNO的年輕港人自行申請BNO簽證,但政府拒絕接納,指有其他方法讓年輕港人到英國,包括工作假期。有提出修例的議員表示歡迎,指是上下議院罕有全黨施壓令政府改變態度。

外交部駐港公署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公署指,英方以《港區國安法》為藉口操弄BNO問題,為反中亂港分子提供庇護所,暴露偽善面目和唯恐香港不亂的企圖,敦促英方放棄在香港延續殖民影響的幻想,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否則必將自取其辱、自食惡果。

公署又指,香港進入由亂轉治的新階段,發展前景無限光明,不少媒體報道一些港人去英國後遭受歧視、生計窘迫,落入「移民陷阱」,英方的政治操弄不能蒙騙香港市民,不能阻擋「一國兩制」實踐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