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書記周江勇涉嫌受賄的案件,安徽省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提出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周江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