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陸委會建議,在當地連續工作5年的香港人可申請在台定居。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陸委會已經就港澳居民定居許可辦法提出修正建議,目前朝向放寬從事「專業工作」港人的定居要求,在台灣工作連續居留5年、最後一年的月入達基本工資2倍等條件,可提出申請。他又透露,合資格的專業工作種類廣泛,相關修訂已經進入最後的程序,待移民署正式公告,期望港人不需再為身分感到擔憂,能在台灣安身立命、安居樂業。
對於民間團體建議,容許流亡到台灣的香港示威者,在居住兩年後可獲定居資格,邱垂正說需要更長時間辨識抗爭者身份,又指香港的局勢已經改變,必須做好防衛機制,加強審查申請人的「涉陸因素」,以防滲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