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及港澳辦強烈不滿及堅決反對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就香港實施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報告,指許多評論偏頗失實,罔顧港區國安法,以及新選舉制度充分保障香港居民權利的事實,強調港區國安法的立法過程廣泛聽取了各方面意見,程序公開透明。香港新選舉制度符合香港特區的憲制地位和各方面的實際情況,具有廣泛代表性、政治包容性、均衡參與性及公平競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