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劉宏武涉嫌受賄,國家監委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已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指控劉宏武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55歲的劉宏武2020年7月擔任自治區政府副主席,今年1月被查。中紀委指,劉宏武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又指他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鑽空子、搞腐敗,貪圖享樂,違規收受禮金,長期接受宴請,道德敗壞,搞錢色交易,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