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藝人吳亦凡涉嫌強姦及聚眾淫亂案,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另外,北京市稅務部門指,吳亦凡偷逃稅款近1.8億元人民幣,被追繳連罰款合共6億元人民幣。
31歲的吳亦凡是加拿大籍華人,至今關柙逾一年,宣判現場有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旁聽。有內地報道引述北京律師表示,由於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原判的二分之一,換言之即使吳亦凡符合所有的減刑條件,在中國服刑時間都不會少於6年6個月,另外「附加驅逐出境」的意思是吳亦凡需服刑完畢,再被驅逐出境,出境之日起10年內不准入境。
吳亦凡強姦及聚眾淫亂罪成
當局審理查明,吳亦凡於2020年11至12月期間,在住所先後趁3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她們發生性關係;另外在2018年7月,吳亦凡在住所夥同他人組織另外2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法院認為,吳亦凡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聚眾淫亂罪,應依法併罰。北京朝陽法院宣判,以強姦罪判處吳亦凡監禁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另外聚眾淫亂罪判囚1年10個月,數罪併罰。
吳亦凡逃稅被追繳罰款合共6億元人民幣
另外,北京市稅務局調查發現,吳亦凡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採取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通過境內外多個關聯企業隱匿個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稅款9500萬元,其他少繳稅款8400萬元。
調查發現,吳亦凡在中國境內從事演藝活動時,利用外籍身份,以及憑藉在演藝圈的流量優勢,要求境內企業將個人報酬支付給境外註冊的企業,將境內個人收入「包裝」成境外企業收入,隱匿他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應稅收入的事實,從而達到逃稅目的。當局指,與早前公佈的其他逃稅案件相比,吳亦凡案件的偷稅手法更加隱蔽,並嚴重危害到中國稅收主權。
北京市稅務局表示,稅務部門將持續做好文娛領域稅收監管工作,依法嚴肅查處涉稅違法行為,堅決維護中國稅收主權,不斷提升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的稅法遵從度,進一步營造法治公平的稅收環境。
事主都美竹:「終於等到了」
吳亦凡出生於廣州,10歲與家人移民加拿大,21歲時以南韓偶像團體EXO成員出道,2014年後轉往內地發展,先後接拍多部荷里活和內地電影,亦為多個大型品牌代言,微博粉絲一度超過五千萬。
內地網紅都美竹去年舉報指,吳亦凡以各種方式物色、誘騙年輕女性發生關係,包括自己在內的受害者遠超過8人,其中甚至包括2名未成年女生。都美竹今日在判決結果公布後,在微博表示「終於等到了」,又指很感謝中國的法制,不會放過任何一個罪犯,即使他是大明星,「正義雖遲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