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環球時報就行政長官李家超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港區國安法》釋法發表社評,指黎智英案是涉及國家安全的特殊案件,釋法將成為未來處理同類案件的規範依據,避免相關爭議反覆出現。

社評指,黎智英為何非要聘用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英國律師,顯然不是因為香港律師界無人,而是要對港區國安法的實施出難題,幻想逃避應有懲治,並藉機製造爭議話題,向境外勢力展示自己最後的價值。但他的圖謀妄想不可能得逞,美國及西方政客左右不了香港特區內部事務,亦無權過問香港特區治理過程的任何法治實踐,只有中國法律是最後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