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澳門簽署駕駛證互認換領協議,互相承認對方核發的有效駕駛證,5月16日起生效。根據協議,持有澳門駕駛執照的澳門居民,可以直接免試換領內地駕駛證,無需參加考試;而持有內地紙質駕駛證的人員,在入境澳門14日內,可直接駕駛指定的車型,無需換領澳門駕駛執照;在入境14日後仍需繼續駕車的,經澳門治安警察局交通廳登記後,一年內可以在澳門直接駕駛指定車型。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指,互認駕駛證將直接惠及內地與澳門旅遊、探親等人員,促進交流發展。相關負責人又指,內地與香港早前已經互認駕駛證,內地與澳門亦落實相關安排,將大大便利粵港澳大灣區居民往來,對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