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前副省長兼公安廰廳長王大偉涉嫌受賄,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由湖北襄陽市檢察院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公訴,指控王大偉利用擔任黑龍江省公安廳副廳長,遼寧省公安廳廳長及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等,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58歲的王大偉,2001年起歷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副市長、市委政法委書記、黑龍江省公安廳副廳長,13年起出任遼寧省公安廳廳長及黨委書記,17年升任遼寧省副省長,繼續兼任省公安廳廳長及黨委書記;22年3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查,連同王大偉,遼寧省公安廳連續4任廳長落馬,他在去年9月被開除黨籍及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