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發布經國務院全體會議通過,新的「國務院工作規則」,將國務院常務會議,由以往一般每星期召開1次,改為一般每月召開2至3次,如有需要可隨時召開,並列明國務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或全體會議討論決定。

新的工作規則亦列明建立學習制度,重點圍繞貫徹中共總書記、國家主席習近平的重要講話、指示要求及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增強知識本領,提升履職能力。一般兩個月安排1次專題學習,由總理主持,國務院領導及各部門、單位負責人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