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公布最新指引,撤銷公共交通工具及人員密集場所的口罩要求,改列為建議配戴口罩。指引解釋,是考慮當前疫情形勢和新冠病毒危害的變化而調整建議,在保證防控效果的基礎上,盡量減少對公眾生產生活的影響。

指引分為「應佩戴口罩」、「建議佩戴口罩」和「可不佩戴口罩」3類建議,其中新冠病毒陽性或出現症狀、社區或學校發生群聚疫情,及前往醫療和養老等機構,屬於應佩戴口罩的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