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1月一輛私家車撞向人群,造成5死13傷的事件。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裁定,22歲男司機溫慶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判處死刑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批評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後果極其嚴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內地傳媒報道,溫慶運在庭上未有明顯情緒波動,甚少開口說話,只說了一句「後悔」,沒就行為解釋和道歉。報道又指,溫慶運一方至今未有與受害者家屬接觸,亦未有承擔事件相關費用,部分死者家屬及傷者已提出民事索償。
事發在1月11日下午約5時半的下班繁忙時間,溫慶運為發洩個人情緒,兩度在天河路體育東路口,高速撞向正橫過斑馬線的行人,他其後落車撒下大量紙幣,最終被警員到場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