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為規範開展內地與香港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相關業務,宣布制定管理暫行辦法,即日起施行。「北向互換通」境外投資者現階段可在銀行間市場開展符合集中清算要求的人民幣利率互換交易。為確保市場平穩運行,「北向互換通」充分考慮境外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情況,初期全市場每日交易淨限額為200億元人民幣。清算限額為40億元人民幣。未來可根據市場發展情況適時調整額度,並對外公布。另外,兩地監管當局將結合各方面情況,在風險可控、對等互利的原則下,適時研究擴展至「南向互換通」。

港交所歡迎有關安排,表示意味著互換通籌備工作取得又一重要進展,港交所將繼續與內地合作夥伴和市場機構緊密合作,穩步推進互換通的各項準備工作,並適時公布有關互換通的更多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