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恒大晚上發公告,表示收到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深圳國際仲裁院的仲裁裁決所發出的執行通知書,指恒大、附屬公司廣州市凱隆置業以及公司控股股東及執行董事許家印是執行通知的被執行人。
被執行的事項包括,廣州凱隆及許家印支付恒大地產2020年度分紅的差額補足款約人民幣2.04億元,並承擔違約金約人民幣5153萬元;許家印、恒大以人民幣50億元回購仲裁申請人持有的恒大地產股權;恒大支付仲裁申請人持有恆大地產自2021年2月1日起計至完成回購的補償約人民幣7.7億元;及恒大、廣州凱隆、許家印支付約人民幣3553萬元的律師費、仲裁費及執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