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出通知,延長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的期限,至明年12月31日。

人民銀行及原銀保監會去年11月,發出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明確了16條支持政策,其中兩條政策規定了適用期限。人民銀行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負責人表示,有關政策實施後,對保持房地產融資合理適度、推動化解房地產企業風險發揮了積極作用,取得良好的政策效果;綜合考慮當前房地產市場形勢,為引導金融機構繼續對房地產企業存量融資展期,加大保交樓金融支持,決定延長有關政策適用期限。

涉及的兩條政策包括對於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在保證債權安全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與房地產企業基於商業性原則自主協商,積極通過存量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進項目完工交付。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許超出原規定多展期1年,可不調整貸款分類,報送徵信系統的貸款分類與之保持一致。

另一政策是對於商業銀行按照相關通知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向專項借款支持項目發放的配套融資,在貸款期限內不下調風險分類;對債務新老劃斷後的承貸主體按照合格借款主體管理。對於新發放的配套融資形成不良的,相關機構和人員已盡職的,可予免責。

其他不涉及適用期限的政策,長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