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安部在文化旅遊部發布通知,加強觀眾人數在5000人以上的大型演出活動規範管理,要求主辦單位落實實名購票和實名入場制度,每場演出每個身份證件只能購買一張門票,並建立退票機制,設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費標準,同時要求提高大型演出活動門票銷售比例,公開銷售門票不得低於總入場人數的85%,其餘門票應在演出前24小時,進行個人信息綁定,做到「實名綁定、實名入場」。

通知又要求,舉辦單位應將票務信息,實時傳輸至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台,相關部門及公安機關會加強對工作票證的管理,防止工作票證流入市場被非法買賣,並嚴禁擅自變更演員及演出內容,嚴禁假唱、假演奏等行為,嚴打網上網下倒票和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

《通知》指出,當前演出市場快速恢復發展,演唱會、音樂節等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大量增加,但個別演出活動中炒票倒票、非理性追星、不文明觀演等問題也較為突出,要求按照「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演出舉辦單位應當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建立並完善風險評估和應急處置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