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前董事長劉連舸嚴重違紀違法,被中央開除黨籍,取消享受待遇;終止黨二十大代表資格;收繳違紀違法所得;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立案審查,指劉連舸棄守金融風險防控職責,大肆違規插手信貸項目,違法發放貸款,造成重大金融風險;私自攜帶違禁書刊入境,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徇私錄用調整提拔幹部;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干預資金借貸,私自留存涉密資料;“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