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布,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立案,審查調查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曉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決定開除李曉鵬黨籍及公職;收繳違紀違法所得;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通報表示,調查發現李曉鵬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利;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像錢款、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泄露尚未公開的幹部選拔任用事項;治家不嚴,家風不正;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長期以權謀私,“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指,李曉鵬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組織、廉潔、工作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