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出台10項政策措施,進一步促進福建和台灣的人員往來、便利台胞在福建居住生活,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明年元旦日起實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負責人表示,措施對促進閩台人員交流交往,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具有積極作用,目前各項措施正處於有序籌備階段。
措施包括便利台胞往來,將實施台胞證網上辦、口岸辦和集中辦,令辦證方式更加便捷,讓台胞實現「想來即來」;並會推動在廈門設立出入境證件製作中心,金門與廈門,以及馬祖與福州的「同城生活圈」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時限由7個工作日縮短至5日。在對台客運口岸亦會增設信息採集點,自願留存信息的台胞可使用邊檢快捷通道。
當局亦會縮短台胞到福建定居落戶的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至10日,容許台胞人才帶同外籍家政服務人員入境和居留,方便在當地落戶;憑台胞證亦可享有交通出行、電子支付等公共服務便利。當局亦會加強為台胞台企提供政策諮詢和業務辦理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