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資委前副部長級幹部駱玉林,嚴重違紀違法,經中央批准,決定將他開除黨籍;取消享受的待遇;收繳違紀違法所得;將他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中紀委國家監委審查發現,駱玉林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向多名私營企業主放貸獲取大額回報,與不法商人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65歲的駱玉林在2004年出任青海省副省長;15年任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18年任國資委副部級幹部,今年5月接受中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