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宣布,擴大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至上海市、江蘇省、廣東省包括深圳市、北京市、浙江省包括寧波市及海南省全域。

今次試點政策共8項,其中,經常項目政策措施5項,包括便利經常項目外匯資金收付及支持新型國際貿易結算等;資本項目政策措施3項,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免登記及融資租賃母子公司共享外債額度等。試點地區的外匯分局將進一步制定實施細則,推動銀行和企業合規開展業務。

國家外匯管理局強調,將持續推進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以高水平開放促進高質量發展。同時繼續統籌好金融開放和安全,加強開放監管能力建設,將風險防控與改革開放一體推進,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