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保障金融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明確金融檢察工作的目標任務和措施。圍繞全面加強監管、防範化解風險重點,提出刑事及民事等檢察的履職重點。

在刑事檢察方面,重點是加大懲治金融風險高發領域金融犯罪力度,突出打擊各種名目非法金融活動,持續加大對洗錢及關聯犯罪的追訴力度,依法妥善處置中小銀行等金融機構風險,嚴厲打擊財務造假、操縱市場等證券犯罪,堅決懲治金融腐敗犯罪。

在民事檢察方面,重點加大對金融領域逃廢債、“砍頭息”“套路貸”等虛假訴訟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著重加強民事執行監督,加大對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司法保護,維護公平誠信的金融市場秩序。

最高檢相關負責人表示,各級檢察機關將貫徹落實《意見》,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