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上周審議通過修改「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和實施方針,進一步放寬防衛裝備出口限制。在北京,國防部發言人吳謙指出,日方近年不斷突破「和平憲法」約束和「專守防衛」原則,在軍事安全領域小動作不斷,動向引發國際社會高度警惕和強烈擔憂,中方要求日方深刻反省侵略歷史,重視亞洲鄰國安全關切,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以實際行動取信於亞洲鄰國和國際社會。

新版「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容許日本,將境內生產並組裝的武器,出口到給予日本「生產許可」的授權國。之前日本只能向授權國出口相關武器的零部件。另外,只要事先徵得日方同意,成品武器可經授權國,出口到第三國,但不包括被認為正進行戰鬥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