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名中國人經海路偷渡到南韓,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法院指,他們的行為構成阻礙邊境安全管理及社會治安的罪行,犯罪情節亦不輕,但考慮到他們認罪,並已經羈押一段時間,因此酌情量刑。

他們被控去年10月,由山東乘船偷渡到保寧市大川港,南韓軍方和海警當場拘捕其中21人,餘下1人逃脫,其後在京畿道安山市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