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百名台灣旅客因旅行社糾紛滯留富國島事件,越南堅江省旅遊局調查指,負責接待的越南旅行社未有按規定,與旅客簽訂旅遊合約,當局將處以罰款;被罰旅行社不滿決定,將提出申訴。

堅江省旅遊局指,涉事越南旅行社去年9月,與組團的台灣旅行社「年代旅遊」簽訂合約,今年1月收到70萬新台幣訂金。其後雙方未能就價格達成協議,越南旅行社宣布終止合作,但仍保留訂金。到上星期六,台灣旅行團抵達富國島後,沒有導遊和旅遊巴接待,「年代旅遊」與越南旅行社聯絡,雙方達成協議,為旅客租車和訂酒店,但「年代旅遊」未有付款,導致越南旅行社要求每名旅客支付720美元繼續行程。

當局指,涉事越南旅行社單方面宣布終止合約,但仍保留訂金,違規向旅行團提供服務並收費,亦未有按規定與旅客簽訂旅遊合約。涉事越南旅行社指,處理事件時忙亂,沒有時間與旅客簽約,而且是出於人道主義為抵埗的台灣旅客提供服務,反問要簽甚麼約。

台灣方面,交通部門首長王國材要求觀光部門重罰「年代旅遊」,最重可罰停業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