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發布4項文件,指要嚴把發行上市準入關,加強對上市公司、證券公司及公募基金的監管。
中證監副主席李超指,其中嚴把發行上市準入關的文件,是要禁止企業以圈錢為目的,盲目謀求上市、過度融資,對財務造假、 虛假陳述、粉飾包裝等行為。他指,會關注上市企業是否存在上市前突擊清倉式分紅,研究提高上市標準及隨機抽查比例,又指要建立監督問責機制,如上市委委員和審核註冊人員存在重大過失,違反廉政紀律,會被終身追究黨紀政務責任 。
文件又要求加強上市公司監管,打擊財務造假,嚴格規範減持及加大分紅的監管;文件又提出,25項目措施,加強對證券及公募公司的監管,指要嚴厲打擊股東及實控人侵害機構及投資者利益的不法行為,堅決糾制拜金主義、奢靡享樂及炫富等不良風氣。
用好造假綜合懲戒機制 加強內部控制
中證監上市司副司長郭瑞明表示,要堅決嚴打中介造假,未來會連同各地區、部門增強核力構建打擊財務造假的綜合體系, 期望打擊長期系統性造假 、第三方配合造假、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的行為、通過虛假貿易空轉「走單」進行造假等。
他提出,要用好綜合懲戒機制,如刑事方面要用好公安檢查,聯合查處典型的惡性案件,民事方面要讓受到造假損失的投資者能夠獲得賠償。郭瑞明強調,加強公司內部控制防線建設,防止系統性財務危機是非常重要的基礎,要加強公司董事會,特別是審計委員會獨立董事在反舞弊方面的職能,同時鼓勵內部舉報。
將實施風險警示 督促公司加強分紅頻次
郭瑞明稱,國內上市公司總體面貌有所改善,但仍要增強投資者的「獲得感」,對於分紅較少的上市公司,指會方有三方面工作會進行,包括激發上市公司回報投資者的意識;推動更多的上市公司分紅和回購,如對於多年不分紅或者分紅極少的公司,要實施風險警示督促它們分紅;以及引導和支持更多的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支持公司夯實基本面。他補充,會方將堅決打擊借殼上市和盲目跨界併購等行為,以維持良好市場生態。
對中介機構建立常態化滾動式現場監管機制
中證監首席風險官發行監管司司長嚴伯進表示,會從發行上市的全鏈條各個環節加強監管,包括上市企業要樹立正確的「上市觀」,培養對信息披露要有質量的觀念;中介機構要履行好「看門人」職責,確保財務真實性,亦會對中介機構建立常態化滾動式的現場監管機制,以三年為一個周期,原則上做到全覆蓋。
嚴伯進稱,上市公司募投項目資金規模要合理,並且要做好短中長期規劃,不得搞突擊的「清倉式」分紅。
他亦提到,從嚴監管未盈利企業上市,例如一些優質的科技企業可以通過上市更好更快成長,但絕不能是那些拼湊技術的「偽科技」企業,未來就未盈利企業的科技成色徵求行業相關部門意見,更好統籌支持科技發展和保護投資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