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原副書記商黎光,涉嫌受賄,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

中紀委國家監委上月公布,對商黎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後發現,他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執紀違紀,執法違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經中央批准,將他開除黨籍及公職;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62歲的商黎光,在2006年出任河北省紀委副書記,10年任省紀委常務副書記,16年任河北省委秘書長,17年任山西省委政法委書記,21年任山西省委副書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