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貴州省委原書記孫志剛,涉嫌受賄,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公訴,指控孫志剛利用擔任湖北省委秘書長、安徽省副省長、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貴州省省長、貴州省委書記,及人大財經委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70歲的孫志剛,去年8月受查,成為中共二十大後落馬的首名省委原書記。今年2月被開除黨籍。最高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孫志剛作出逮捕決定。當時指他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陽奉陰違,又違規多佔住房、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將公權力異化為謀私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