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去年5月有吊臂跌落捷運路軌,造成1死15傷的事故,運輸安全委員會發表調查報告,指事故主因是操作起重機工序疏忽、捷運周邊限制建築活動的規範不足等,認為交通部門、台中市政府和台中捷運局都應改善。

報告指,事發當日捷運保安人員發現吊臂跌落軌道,但因車站月台無可以啟動緊急停車的設備,因此無法立即阻止列車離站;而車站務員發現軌道上有異物後,立即通報控制中心停車,並試圖按下緊急煞車掣,一般需時約15秒,但當日列車12秒就撞上軌道上的吊臂。

運輸安全委員會提出6項建議,包括建議台中捷運在車站設置緊急停車掣、改善人員緊急通訊用語及緊急停車決策授權。報告建議職安署建立吊臂拆除工序指引,交通部應檢視或修訂相關法規,要求在捷運及鐵路附近從事高空吊掛工序的地盤,應作風險評估及預防措施。

事發在去年5月10日,台中捷運豐樂公園站附近一個地盤,有吊臂進行高空拆卸工程時,從大廈頂部墜落路軌。一列剛由車站開出的捷運列車,撞向吊臂,有斷裂的吊臂再插入車廂,造成1死15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