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結束一連4日會議,審議10項法律和有關決定草案,通過其中5項,包括新修訂的突發事件應對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新修訂的國境衛生檢疫法,以及修改會計法;亦通過兩項條約,包括中國與巴拿馬的引渡條約。另外又免去馬曉偉的國家健委主任職務,任命副主任雷海潮,接任空缺。

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趙樂際指出,新修訂的突發事件應對法,有利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能力,更好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通過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對於促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維護和發展農民群眾利益、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具有重要意義。新修訂的國境衛生檢疫法,為防止傳染病跨境傳播、防範和化解公共衛生風險提供了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