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美國的內地商人郭文貴,被控騙取數千名投資者合共超過10億美元,紐約曼哈頓聯邦法院陪審團裁定他12項控罪中,有9項罪名成立,包括詐欺、洗錢以及敲詐勒索等,涉及非法貨幣交易的指控則不成立。郭文貴面臨合共最高數十年監禁,法庭將於11月19日判刑。

案件審訊歷時約7星期,郭文貴否認全部控罪。控方早前指,57歲的郭文貴進行大規模的簡單騙局,以自己奢華的生活令網上追隨者相信,進行高風險投資可以致富,最後失去畢生積蓄。檢察官又指郭文貴與家人擁有的資產,包括紐約一座價值7000萬美元的豪宅、一艘價值3000萬美元的遊艇以及多輛豪華汽車。 辯方律師否認指控,表示郭文貴與兄弟早在中國經營房地產致富。郭文貴的首席助理王雁平早前已在法院承認,串同郭文貴詐騙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