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憲法法庭指議會職權改革法案部分條文有違憲疑慮,裁定6項條文暫停執行,以免出現憲政衝突。領導人辦公室回應指,期望早日釐清爭議,守護民眾權益及民主自由的憲政制度。至於提出法案的藍白陣營,國民黨表示遺憾,也無法理解法庭的依據;民眾黨表示憤怒和遺憾,說無法接受法庭裁決。

法庭裁定暫停執行的6項條文,包括立法機關「聽取領導人報告」、「聽取報告及質詢」、「人事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行使」、「聽證會舉行」及「藐視議會罪」。

立法機關5月底在藍白陣營佔優下,三讀通過具爭議的議會職權改革法案,其後行政機關提出重審議案,但被立法機關否決。民進黨黨團、行政機關、領導人賴清德、監察院,先後申請釋憲及暫停執行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