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發布公告,優化調整無人機出口管制措施,當中包括禁止所有未納入管制的民用無人機,出口用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恐怖主義活動或者軍事目的,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商務部發言人表示,無人機出口管制相關政策實施1年,中方始終認為,科技進步應當造福各國人民。中方堅定支持中國企業在民用領域開展無人機國際貿易與合作,但反對民用無人機被違規用於非和平目的,反對個別國家動輒以無人機為由,對中國企業及個人實施非法制裁。今次調整,有利於更好維護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更好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亦有利保障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