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子余華英被控拐賣兒童案重審一審宣判,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法院指余華英為謀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合共17名兒童,造成12個家庭骨肉分離,有父母為尋找子女多年顛沛流離,抑鬱而終,批評她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應予以嚴懲。法院又指,雖然余華英有坦白,但不足以從輕處罰。

余華英因拐賣11名兒童,去年9月被判死刑。她不服上訴。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判遺漏其他犯罪事實,將案件發還重審。貴陽市檢察院偵查後發現,余華英亦涉嫌在貴州及雲南拐走6名兒童,令受害兒童總數增至17人;當中除1人由警方送回家外,其餘16名兒童被拐賣到河北邯鄲市。

有受害人指余華英騙取家人信任後 藉詞將她拐走

其中一名當年被拐賣的女童、現年34歲的楊妞花,向警方提供重要線索,是破案關鍵人物。楊妞花接受央視專訪時指,在1995年,5歲的她和姐姐楊桑英,跟隨外出打工的父母搬到貴陽一間出租房,不久後余華英亦搬入隔壁的單位。最終余華英在成功騙取楊妞花家人的信任後,就以用帶她去買織冷衫的棒針為藉口,將她拐走,並輾轉賣到河北邯鄲一個家庭,被改名為李素燕。

到2012年,22歲的楊妞花希望踏上尋親之路,在相關網站登記,並到公安部門採血。最終時隔9年,她再拍片放上網,1個月後成功尋親,影片被在貴州的堂妹看到,協助她聯絡在江蘇打工的姐姐楊桑英,但她亦從姐姐口中得知,父母已在1997年和1998年相繼離世。

楊妞花表示,成功尋親後,在同一年亦回到河北邯鄲,多次拜訪當年的中間人,取得余華英相關的新線索後轉交貴陽警方,前年立案將余華英拘捕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