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原黨組書記、董事長王宜林涉嫌受賄,在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被提起公訴。檢方指,王宜林利用擔任新疆石油管理局、中石油和中海油黨組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68歲的王宜林在2015年起出任中石油董事長,4年前被聘為長江三峽集外部董事。今年2月落馬受查,7月被開除黨籍,中紀委國家監委早前調查發現,王宜林長期結交政治騙子並被利用,縱容、默許謀取私利;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