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及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在10個省市,優化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試點政策,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廣東、江蘇、浙江、海南、陜西、寧波、青島。
優化政策包括允許跨國公司境內成員企業間錯幣種借貸,用於經常項目跨境支付業務,降低企業資金融資成本;簡化備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關材料審核,提升企業跨境收支便利化水平;允許跨國公司根據宏觀審慎原則,自行決定外債和境外放款的歸集比例,便利企業跨境資金運營管理。
人行及外管局亦支持跨國公司主辦企業,通過國內資金主賬戶,代境外成員企業辦理與境內成員企業或境外主體之間的集中收付,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人行及外管局指,下一步將不斷優化跨國公司跨境資金管理政策,加大對跨國公司跨境投融資便利化的支持力度,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