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上月19日有汽車故意撞向小學生等群眾,造成30人受傷的事故,涉案司機黃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常德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審理查明,黃文因投資虧損、與家人矛盾等原因,為發泄個人情緒,當日早上7時許,在鼎城區駕車加速並連續衝撞人群,在車輛故障停駛後,持械下車攻擊群眾,被當場拘捕。30名傷者中,包括18名小學生。法院指,黃文選擇無辜小學生作為主要作案對象,犯罪動機卑劣,選擇人流集中的地段及學生返校高峰時段駕車衝撞人群,犯罪情節極其惡劣,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擾亂社會秩序,應依法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