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人民檢察院對涉及針對中國公民電信網絡詐騙的緬甸明家犯罪集團共39人,向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各名被告包括明國平、明珍珍、明菊蘭、畢會軍、周衛昌、羅家良,涉及
詐騙、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開設賭場、販賣毒品和組織賣淫等罪名。
檢察機關審查查明,長期盤踞緬北果敢的明家犯罪集團,利用家族影響力,發展並依託武裝力量,在果敢老街等地設立多個產業園區,招攬和吸引金主入駐園區,為犯罪活動提供武裝庇護,其中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涉及的金數達到數十億元人民幣,又夥同電詐犯罪集團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造成多名中國公民死亡。他們亦被指武裝庇護賭博犯罪集團開設賭場,供中國境內公民網絡賭博及組織中國公民出境賭博,涉款達數十億元。
溫州檢察機關指,明家及其關聯的犯罪集團成員高達數千人,今次被提起公訴的39人,是集團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員,以及造成中國公民死亡的主要責任人,由溫州市檢察院辦理,其中16人為緬甸籍。其他數千名犯罪嫌疑人,在溫州市各基層檢察院及全國多地檢察機關辦理。
溫州公安機關早前偵查發現,以明學昌為首的4名電騙集團頭目,長期組織對中國公民的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活動,同時涉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多種嚴重暴力犯罪。內地內地公安機關去年懸紅10萬至50萬元人民幣,通緝緬北4名電騙集團頭目,其中曾出任緬甸撣邦議會議員及果敢自治區領導委員會委員的明學昌,證實在緬北自殺身亡,其餘3人已被緬甸警方拘捕,在雲南邊境移交中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