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接納台北地檢署抗告,撤銷涉及京華城、政治獻金案的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等人的保釋,發回台北地院再次審理。北院傍晚6時,就案件第三度召開羈押庭,民眾黨代理黨主席黃國昌等人到場旁聽,法院外有民眾聲援,多名警員在場戒備。

台北地檢署上星期四,以收賄、圖利等罪名,起訴柯文哲等11人,提議對柯文哲判監28年半。台北地院其後裁定柯文哲3000萬新台幣交保,並限制出境;但地檢署不服提出抗告獲接納,北院星期日裁定柯文哲保釋金提高到7000萬新台幣,並要戴電子腳鐐。柯文哲翌日完成保釋手續後返家。

台北地檢署在抗告書中指出,沈慶京與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在偵查初期曾試圖逃亡,沈慶京在海外仍有大規模投資,有高度逃亡的可能。柯文哲亦可能利用影響力,影響證人,無法排除串證風險。

高院認為,台北地院日前的裁決,未有充分說明保釋金與電子監控是否足以避免串證及逃亡風險,地院亦沒有考慮應曉薇有外國護照的事實,檢方抗告有充分理由,因此再度撤銷地院裁決,發回更審。民眾黨對高院的決定深表痛心及不解,將全力支持柯文哲捍衛清白。

柯文哲:辭任黨主席   以免官司干擾民眾黨發展

民眾黨昨日召開會議,確定柯文哲請辭黨主席,並通過推舉由黃國昌擔任代理黨主席。柯文哲其後透過直播向支持者表示,不能讓冗長的司法程序模糊焦點,干擾民眾黨發展,以及拖累整個黨,他亦絕對不會因為個人的因素,讓民眾黨發展受阻,因此決定辭任黨主席。

柯文哲表示,雖然辭去黨主席,但仍然是民眾黨的終身黨員及志工,又希望大家繼續支持民眾黨,不會因為他的去留而掀起退黨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