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去年11月的越野車撞向人群案,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命令,今日對肇事司機樊維秋執行死刑,珠海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案發當晚,62歲的樊維秋駕駛越野車,在香洲區體育中心衝撞正在做運動的人群,造成35死、43人傷。他事後自殘送院。法院上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樊維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審理查明,樊維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而且不滿財產分配結果,決意衝撞人群洩憤。

宣判後樊維秋服判,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覆核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依法核准樊維秋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