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港區國安法》釋法後,特區政府提出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本台專訪時表示,正草擬修訂建議,希望盡快解決問題,目標上半年完成修例。
「現在仍然是籌備或草擬的階段,未是成熟的階段披露細節,但相信不久將來,大家會知道更多詳細的情況。所有意見都有聆聽,不只是律師會或大律師公會,自從這件事出現後,很深刻明白社會大眾,尤其是法律界,都對這個議題一定有很多意見。我的宗旨一向都是集思廣益,聽所有人的意見,之後再作判斷,如何吸納我們覺得有建設性的意見、如何回應,這些都是我工作的一部份,是我的宗旨之一。」
23條立法年內有實質進展 適時展開諮詢
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表示,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工作,早前已有方案,但因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因此要求保安局草擬第二稿,林定國相信,立法工作年內會有實質進展,但由於涉及複雜和重要問題,很多細節仍正商議,暫不宜談論太多;方案成熟時,會按程序恰當展開諮詢。
被問到當局預視市民對立法會否有憂慮,林定國回應指,目標是在草擬過程中,顧全市民關心的問題。「沒有預視有甚麼憂慮,希望到成熟時,所有憂慮已經在草擬中處理到......不要說是憂慮,用『關心』的字眼比較中性。這是我們草擬時的重點,不會草擬完才開始聽(意見),現在都會前瞻性想一想,這樣的草擬方法,市民會關心甚麼問題?是否已經可以下功夫,回應一些可能出現關心的問題?」他又說,政府有責任盡力向市民解說立法理據,一定會做充足準備,有信心順利爭取市民對立法的理解及支持。
林定國:70多條法例需適應化 部份須諮詢中央意見
律政司正處理70多條需「適應化」的法例,林定國表示,會以「循序漸進、先易後難」的原則訂定優先次序,例如先處理只需刪除一、兩個字眼的法例,「可以修改的,就會盡快做,不會堆積70多條法例一次過修改」。
他有信心,年內能完成部份工作,但就未必能處理全部70多條,「因為始終有些條例涉及的問題複雜,我們找出問題,但如何解決,就不單是律政司或相關政策局的問題,是很複雜的法律問題,甚至有些觸及到需要諮詢中央,究竟何時可以圓滿找到答案,今時今日仍是未知之數,既然有不明確的因素,我不希望實牙實齒,作出自己都不知是否做到的承諾」。他又指,相關工作需要很多其他政策局配合,因此不宜訂下死線或具體關鍵績效指標(KPI)。
林定國:香港法治一直良好 對西方批評「見招拆招」
林定國回顧指,他上任逾半年以來,香港一直保持良好的法治情況,認為外界有真正認識香港法律制度、德高望重的人,對香港司法制度有很高的評價。他說,面對西方國家不斷批評香港法治受損,律政司會「見招拆招」,會及時清醒應對,以正視聽。
「有時不可以太被動,不要被人罵才回應。很多時候,問題在於大家不太了解香港的基本情況,所以聽了批評後,沒有背景去作出判斷,有多大機會是真或是假。例如香港法院的組成、法官由誰委任、有甚麼人可以做到法官。為何我們經常指香港司法獨立,不是光說,是有堅實的法律基礎保障。」
另外,林定國回應有關法律人才的問題,指疫情不便外籍法律人才往來,但問題只是暫時性,不是長久障礙,又強調本地法律人才鼎盛,未見明顯流失,認為香港並無失去吸引力,仍有很多人對香港有興趣。「一間餐廳有好食物,客人自然會來,問題是你能否煮出好的食物?餐牌寫得好不好?能否為人才提供機會?」他又指,本港發展成國際法律服務及爭議解決中心的工作都有進展和成績,認為只要有機會,人才就自然會來港。
張國鈞:冀灣區城市法律制度接軌
律政司本月初成立「粵港澳大灣區專責小組」,上周召開首次會議。負責領導的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期望,小組能促進灣區城市的法律制度接軌,便利在灣區工作和生活的港人。
「法律制度不同,自然會帶來問題,需要我們解決。例如很多港人在內地工作、生活,需要簽署一些香港的法律文件,現在他們往往需要返港簽署法定聲明,在時間和金錢方面,都帶來很大負擔或損失;我們希望透過兩地法制對接,既保存兩個不同的法制,亦令大家不同舟車勞頓,可以省時。」
張國鈞又表示,希望港澳及內地三個法域,能夠互補優勢,解決跨執生意或投資遇到的問題,例如如何執行異地法院的判決等,形容只要粵港澳大灣區成為其中一個最重要的灣區,很多國家地區都會「流晒口水」。
記者:馮天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