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舊樓日久失修、冧石屎等問題無日無之,屋宇署昨日公佈,對無合理解釋而逾期未遵辦驗樓通知的110幢樓宇啓動檢控程序。不過有舊樓業主說,樓宇很多單位已經被發展商「落釘」收購,無法組成法團安排驗樓和維修,擔憂會被檢控。有協助舊樓業主的立法會議員指,希望屋宇署釐清檢控準則,釋除業主疑慮。
舊樓業主稱樓宇被發展商「落釘」 難組法團驗樓
鄧先生是鰂魚涌一幢70年樓齡舊樓其中一名業主,大廈簷篷年中有石屎批蕩鬆脫,有剝落危險,要由屋宇署介入維修,並向業主收費。他說,約12年前曾收過政府通知要強制驗樓,不過大廈本身無業主立案法團,屬於「三無」大廈,加上近年不少發展商購入單位等收樓重建,即俗稱「落釘」,令組織一眾業主安排驗樓難上加難。
「大廈其他單位多年來多度易手,不少單位現時在發展商手上,他們根本沒有熱心去安排驗樓,」鄧先生說,過去亦曾邀請全幢樓宇20戶開會,但只有6、7戶派代表出席,未過半數下無法組織法團。
屋宇署早前向逾期未遵辦驗樓通知的2700幢樓宇發信,要求交代驗樓和修葺等進展,鄧先生亦曾收到有關信件。署方昨日傍晚公佈進度,指已經向逾期未驗樓,又無合理解釋的約110幢樓宇業主或法團,啓動檢控程序,當中20幢樓宇己經發出傳票,2幢樓宇已經被法庭定罪和罰款。署方又指,考慮檢控餘下約360幢樓宇的業主或法團。
署方:不論舊樓業主是否發展商均會提控
鄧先生至今未收到署方檢控傳票。他指,自己已經向屋宇署職員解釋過難處,若真的被檢控,實屬無奈:「職員說他們都很了解,但法律上實在愛莫能助。」
對於小業主質疑樓宇被發展商「落釘」而無心驗樓或修葺,署方回覆本台查詢時指,不論業主是否發展商,只要無合理辯解下不遵從強制驗樓通知,都屬犯罪,會繼續提出檢控。
梁熙倡釐清檢控準則 屋宇署未回應檢控準則及進度
港島東立法會議員、民建聯梁熙指,相信如果業主是有心無力,當局不會一刀切嚴厲執法,希望屋宇署釐清檢控準則,避免對類似鄧生的業主造成困擾,「如果他們嘗試過組法團,但仍然被起訴,可能會很無辜。若果當局能清楚解釋這類特殊情況會作為酌情不作檢控的考慮條件之一,對業主來說會更清晰。」
記者:馬愷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