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宣布,將於十月在香港發行不超過50億元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並將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發行期限為兩年期、三年期及五年期,其中三年期及五年期的債券屬綠色債券。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歡迎深圳市人民政府在港發行人民幣債券,是首次有內地市政府在境外發行債券,進一步豐富香港市場的人民幣金融產品,促進人民幣國際化,充分體現《十四五規劃綱要》支持香港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地位,作為協助內地『走出去』的首要平台,擴大和深化本港的人民幣債務市場,加強內地與香港的金融合作,標誌香港金融服務業發展邁向另一重要里程。她指,香港與深圳多年來建立緊密的合作關係,特區政府期待與深圳市政府共同努力,推動更高水平的港深合作。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說,香港是國際投資者配置資產的重要平台,發揮着國際資金進入內地的獨特橋樑作用。深圳市人民政府在香港發行的債務票據所支付的利息和獲得的利潤,特區政府計劃豁免徵收其利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