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及商務部公布關於深圳先行示範區放寬市場准入的部分特別措施的意見,內容針對科技、金融、醫療等領域,推出24條具體措施。涉及港澳服務和服務提供者市場准入開放和單獨優惠待遇的措施,將納入CEPA框架下實施。

金融領域方面,將推動深港澳地區保險市場互聯互通、提升貿易跨境結算便利度、優化基礎設施REITs市場環境。於科技領域,包括放寬數據要素交易和跨境數據業務市場准入、優化先進技術應用市場准入環境、優化5G與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方式、支持設立國際性產業與標準組織。醫療領域包括放寬醫藥和醫療器械市場准入限制、試點開展互聯網處方藥銷售、放寬醫療機構資質和業務准入限制。 於交通領域,包括優化郵輪遊艇行業發展市場准入環境、放寬航空領域准入限制、支持深圳統一佈局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

深圳市市長覃偉中指,《特別措施》有助增強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動力,助深圳形成更具吸引力的市場環境,提出推動深港澳地區保險市場互聯互通、支持深港澳三地通信運營商創新通信產品、下放港澳服務提供者來深辦醫審批權限等新舉措,亦有助發揮深圳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重要引擎作用,進一步強化深港澳更緊密合作,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在國家改革開放和創新發展方面,發揮更突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