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將會修訂《僱傭條例》,以避免抗疫工作的勞資糾紛。有關修訂包括,傭員若在本月24日或之前,因在餐飲等處所工作需以「疫苗通行證」上班,但拒絕接種而被解僱,將不會被視為不合理解僱。僱主若因僱員強制檢疫,或因圍封強檢未能上班而解僱,則會構成不合理解僱。強制檢疫和被圍封強檢人士,持當局發出的強制檢疫令或醫務證明,將被視為病假紙證明,可申領病假。

勞工及福利局正進行修例工作,行政會議通過後,將呈交立法會。

林鄭:抗疫基層工人及臨時失業人士 將獲發1萬補貼

林鄭月娥公布,防疫抗疫基金6.0已經完成建議規劃,預計注資總金額260億元,涵蓋40項措施,預計下星期2可以交由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批。

林鄭月娥表示,在第5輪防疫抗疫基金取得支援的行業,可以再申請新一輪支援,除了受防疫措施影響的行業外,亦包括長期受疫情影響的行業,包括旅游業、載客運輸業務、在職培訓中心,及本地農業生產者等。參與抗疫前綫的基層工人,包括保安、清潔工,高風險曝露工人,例如機場貨運員工等,可以獲每個月2000元,爲期5個月的支援,一共1萬元。

林鄭月娥稱,第6輪亦會突破思維,首次向短期或臨時失業的僱員,派發一筆過1萬元的津貼,不過,由於操作上不簡單,政府需時研究,再宣布如何發放。基金將在下星期二交由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通過。

林鄭月娥表示,以往一直無考慮推出失業援助金,是擔心被濫用,但在去年12月omicron變種病毒出現後,有員工立刻失業、手停口停,政府決定推出失業援助金,指就算審查有困難,政府都會盡量做,不會深究失業的原因,研究以強積金供款作發放支援的標準。至於在去年12月前失業的員工,因爲本港經濟狀況不錯,他們只能透過其他政府政策申領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