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規定3月1日起,個人在銀行等金融機構存取現金逾5萬元人民幣,需要登記資金來源,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作出解讀,指措施主要目的,是預防和遏制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保護人民群眾資金安全和利益。強調金融機構執行規定,不會影響居民正常現金存取款業務,業務便利程度亦不會受到影響。

人行又指,個人信息和客戶隱私受到法律保護。當局加強現金存取業務管理,是對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要求,符合反洗錢國際標准。人行指,目前內地超過5萬元人民幣的現金存取業務筆數,僅佔全部現金存取業務的2%左右,規定總體上對客戶辦理現金業務影響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