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何興祥涉嫌受賄、違規出具金融票證、違法發放貸款、隱瞞境外存款一案,國家監察委員會完成調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交辦,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何興祥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上月完成何興祥的審查,發現他向管理和服務對象放貸,獲取大額回報;家風不正,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大搞權錢交易,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將他開除黨籍及公職;收繳違紀違法所得;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59歲的何興祥歷任中國銀行多分行行長,14年任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副行長;20年出任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